区律协文件
2016-06-16 10:49:09
桂律协[2016]58号
关于转发司法部政治部 国家律师学院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业发展”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司法部政治部 国家律师学院《关于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业发展”研修班的通知》转发你们,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加该培训班的律师请于2016年6月21日前将填写好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业发展”研修班报名表》通过邮件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gxlxpx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律所管理和律师发展研修班报名表”),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选派律师参加培训。
为便于广西律师协会及时掌握律师参训情况,请参训律师于培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举办单位(培训单位)发放的结业证复印件寄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备案。
附件:司法部政治部国家律师学院关于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业发展”研修班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6月13日
(联系人: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