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律协〔2016〕82号
关于征集中南六省(区)2016律师论坛
论文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南六省(区)律师论坛组委会《关于印发〈中南六省(区)2016律师论坛征文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南六省(区)2016律师论坛拟于2016年10月在广州市举办,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承办。为做好论坛论文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一)“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与律师服务
(二)互联网+法律服务
(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与律师服务
二、论文要求
(一)撰写论文的要求
1.每篇论文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摘要不超过200字。
2. 论文应紧扣主题,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法等。同时,论文还须结合律师实务工作,突出重点,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效性和指导性。
(二)论文排版格式要求
1.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
2.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执业机构、手机号;宋体,四号字,居中;
3.关键词:宋体,四号字,加粗;
4.论文摘要、引言或序言、正文(含副标题)、结论:宋体,四号字;
5.参考文献和注释:宋体,五号字;
6.页边距:上、下均为2.54cm,左、右均为2.5cm,文档网格14.3(均在页面设置里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组织律师参加本届论坛是广西律师协会本年度较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之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高度重视,组织发动所属律师积极撰写论文,并保证论文的质量,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广西律师协会民商、东盟、涉外、知识产权、青年等专门、专业委员会应组织委员围绕论坛的有关主题撰写论文,原则上以上5个委员会均需提交3篇论文;其他委员会应最少提交1篇论文,南宁、柳州、桂林等市律师协会应至少提交3篇论文,其他市律师协会应至少提交1篇论文。
(二)论文报送。本届论坛的论文征集工作采用集体报送的形式。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本委员会所属律师的参会论文发至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请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中南六省(区)2016律师论坛论文――XX律师事务所/XX市律师协会/XX委员会”。
请各位律师在论文提交前务必认真检查、校对,尽量避免错别字和语病,请勿反复修改、重复报送同一篇论文。论文必须以市级律师协会和区直律师事务所、协会专业委员会为单位统一报送,广西律师协会不接受律师个人报送的论文。
(三)论文评选。广西律师协会将组织评委对征集的论文进行评选,按照本届论坛组委会确定的获奖比例和名额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选结束后,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将评选的获奖论文报送论坛组委会,统一印制论文集。
四、注意事项
(一)广西律师协会将对各单位提交的所有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经检测重合百分比超过30%的论文将失去参评资格。
(二)广西律师协会将优先推荐获奖论文(或提交论文)的律师参加本届论坛,由协会承担会务费,并将给予一定的住宿或交通补贴。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联系。
联系人:蒙春兰、黄鳞 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771—5865329
附件:论文参考题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8月12日
附件
论文参考题目
一、“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与律师服务
1.“一带一路”战略、自贸区建设相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服务政策的解读;
2.“一带一路”、“自贸区”政策对法律服务的新机遇;
3.适应构建对外开放经济新体制要求,律师如何服务我国外交工作大局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4.律师在“一带一路”、“自贸区发展”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5.涉外法律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6.涉外律师人才培训机制建设;
7.如何搭建“一带一路”国际律师合作平台;
8. “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律师业务开拓思路和服务产品介绍;
9.如何打造律师事务所国际化品牌,提高我国律师业国际竞争力;
10.党委政府对提高律师涉外法律水平的政策支持;
11.律师涉外法律业务发展的困境与机遇;
12.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战略背景下,律师事务所设立模式的创新。
二、互联网+法律服务
1.互联网思维与法治建设;
2.互联网时代与律师服务转型升级;
3.互联网+对律师服务产品创新的启发;
4.互联网法律服务市场现状与发展;
5.律师服务对互联网工具的需求;
6.互联网法律服务与律师传统服务;
7.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应为律师行业提供的互联网平台和应用工具;
8.互联网法律服务的利弊分析;
9.律师事务所微信营销与律师业务拓展;
10.大数据与律师事务所管理;
11.电子证据取证、举证、质证、保全等实务与技巧;
12.网络侵权案件诉讼实务;
13.互联网金融与法律实务;
14.大数据与公司治理;
15.互联网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
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与律师服务
1.“一带一路”战略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2.我国知识产权商业化的现状与发展;
3.我国专利运营的模式与发展;
4.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对律师业务格局的影响;
5.律师参与知识产权贯标服务的优势与意义;
6.知识产权交易中的律师业务;
7.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与律师创新业务;
8.我国知识产权融资业务的现状与发展;
9.知识产权保险制度与律师创新业务;
10.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