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律协〔2017〕22号
关于对全区执业律师2016继续教育课时补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执业机构:
广西律师协会经研究决定对未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律师进行补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训范围
未完成2016年继续教育课时的执业律师(含公司、公职、兼职律师)。
二、补训方式
请需补训的律师于2017年4月20日前自行登录广西移动律师(http://www.zfwx.com/wxqt/wangxiao.do?id=27),注册新学习账号完成指定的培训课程。
学习流程:打开以上链接→ 点击右上角”注册”→点击“通知公告”→找到《广西执业律师2016继续教育课时补训班》→点击“我要报名”→提交“报名信息“→支付培训费用→工作人员开课→短信或电话通知学习。
三、合格标准
完成指定课程,取得网络培训合格证。
四、补训费用
由补训人员自行到点睛网进行注册购买培训课程,费用为50/人。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补训。
(二)未在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补训的,广西律师协会将不再安排补训。
(三)2016年度课时未达标者,需完成补训才能参加年度考核。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
点睛网客服电话:010-62210155、18600837091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