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7-06-08 09:38:41

桂律协〔2017〕49号

 

关于举办2017私人财富管理律师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执业机构:

    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7年6月17日(周六)在南宁市举办一期私人财富管理律师实务培训班,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认真配合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规模

    全区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共340人。

    二、培训时间

    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培训地点

    南宁市世纪君悦大酒店(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71号)。

    四、培训内容和授课师资

    2017年6月17日上午

    课题:《保险在私人财富管理中的运用》

    授课师资:张晓俊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7年6月17日下午

    课题 :《律师业务新蓝海--家族信托》

    授课师资:李魏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律师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六、报名程序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办公室)律师,根据需要报名,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于6月9日10: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直接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人数满额即截止。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广西律师协会将于6月15日下午17:00前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另行发布参训律师座位安排情况,不再安排现场签到。培训期间,律师凭执业证入场,对号入座,协会工作人员将按座位号进行考勤。

   (二)请参训人员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全程按时参训。

   (三)为了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参训人员请提前15分钟到场就座,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接听电话。

   (四)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培训开班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执业律师报名成功无故缺席不取消报名的,累计2次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实习律师报名成功无故缺席不取消报名的,累计2次将影响实习面试考核评定。

   (五)未能成功报名的人员自行到场参加培训的,将不计入培训课时。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