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7-11-08 09:27:50
桂律协〔2017〕130号
关于开展2017年《民法总则》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为提升我区律师对《民法总则》的理解,广西律师协会通过点睛网定制了“《民法总则》解读”网络专题培训课程。为做好本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对象
培训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培训对象:全区执业律师(含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
二、参训办法
按“操作流程”在点睛网进行网络培训。参训人员应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
三、其他事项
(一)《民法总则》网络培训课时为2017年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请全区所有律师务必按时完成课时并取得结业证。
(二)《民法总则》网络课时可折抵成2017年律师继续教育现场培训8课时。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