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7-12-08 15:19:55

桂律协〔2017〕148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遴选法治进校园青年律师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司法厅、教育厅、团区委和广西律师协会决定联合举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用三年时间开展法治进校园300场。为配合做好此项活动,广西律师协会计划在全区范围内遴选200名青年律师组建“法治进校园”青年律师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40周岁以下的执业律师可自愿申报。广西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和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为讲师团当然成员,无需另行报名。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四)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近3年内无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记录。

    三、遴选程序

    请有意向加入讲师团的律师于2017年12月15日前通过所在单位向所属律师协会申报。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请于12月20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194745905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律协/律师所‘法治进校园’青年律师讲师团名单”)。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推荐情况择优确定最终人选,并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严格审核推荐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按时报送推荐名单。

   (二)有相关活动经验的执业律师应优先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0771-5865220。

附件1:青年律师讲师报名表

附件2:青年律师讲师汇总表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