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0-06-03 15:31:31

 

 

 

 

 

桂司通[2010]112号

 

关于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六进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贡献力量,扩大律师社会影响力,在新修订《律师法》颁布实施2周年之际,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在全区律师中广泛深入开展以“法律服务六进促和谐,律师投身创建模范区”为主题的“法律服务六进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和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服务六进宣传月活动,以宣传律师法为契机在社会公众中宣传法律,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及权利意识,为全面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进一步在社会公众中宣传律师的职能作用和对社会的贡献,以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促进广西律师事业的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1日至6月30日止。

  四、活动主题

  法律服务六进促和谐,律师投身创建模范区。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增强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举办免费法律讲座。主要从《公务员法》、《刑法》等与机关公职人员密切联系的法律选择讲课内容,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

  2.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开展针对公务员关注的问题进行法律解答。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1.赠书活动。向农村赠送《律师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行政法》、《环境保护法》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书籍。

  2.义务法律咨询活动。针对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解答,为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3.举办免费法律讲座,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着力加强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

  (三)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赠书活动。向社区居委会赠送《律师法》、《婚姻法》、《物权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的法律书籍,提高社区民众知法学法的积极性,更好地创建和谐社区。

  2.法律义务咨询活动。针对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解答。

  3.与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联合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社区居民游戏互动等活动来调动民众了解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校园师生的法律意识,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教育。

  1.赠书活动。向校园赠送《律师法》、《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业促进法》等方面的法律书籍,提高学生们知法学法的积极性,更好地创建和谐学校。

  2.免费法律讲座。安排讲课团队走进校园为学生开设律师讲座。在课堂上形成交流与互动,更生动地宣传法治工作。

  (五)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及企业职工法律维权意识。

  1.赠书活动。向企业赠送《律师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图书,提高企业职工们知法学法的积极性,更好地创建和谐企业。

  2.免费法律讲座。大力宣传律师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劳动合同法、企业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商标注册、转让、著名商标申请以及知识产权涉密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3.法律义务咨询活动。针对企业员工关注的问题进行法律解答。

  4.有奖问答游戏。与企业联合开展有奖问答游戏。

  (六)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素质,慰问边防战士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免费法律讲座。组织讲课团,通过理论解析,以案说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广大官兵上宣传律师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课程。
    2.法律知识竞赛。通过组织官兵和律师共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官兵掌握法律基本知识。
    3.义务法律咨询。律师法律义务咨询进军营,为广大官兵提供法律咨询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本次法律服务六进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策划,精心组织实施,使其成为律师法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法治化建设的有效手段。要结合本地区、本所的实际和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针对不同的对象,运用不同的方式和手段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律师法,了解律师、认识律师。

  2.充分利用社会各界的力量开展法律服务六进宣传月活动。要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形成大力宣传的声势,在运用好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栏、板报、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又要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律服务六进宣传月活动。

  七、活动注意事项

  1.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组织律师事务所选择至少两种形式开展法律服务六进宣传月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后期报道工作,及时把报道及照片上报广西律师协会宣传部。

  2.广西律师协会将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服务进校园”、“法律服务进军营”三项活动,其他形式的活动由区直律师事务所根据各所的实际情况选择开展,并在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后期报道工作,及时把报道及照片上报广西律师协会宣传部。

  3.各有关单位在开展本次活动时,要注意与有关机关、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学校、企业、部队做好沟通联系工作。

  4.区直律师事务所之间,可以若干个所自行联合开展本次活动。

  5.本次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于7月15日以前将开展活动总结上报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

  联系人:潘文君、梁曲,电话:0771-5866327。

  电子邮箱:gxlxxcb@163.com

  邮编:530022,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司法  律师  法律服务△  六进活动△  通知                

   抄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09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