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律协〔2010〕38号
关于组织做好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论文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在西部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的不懈努力下,自2008年以来开始举办的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已经成为西部地区律师之间沟通、交流、协作、学习的重要互动平台。论坛从创建之时起就紧扣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时代脉搏,兼具前瞻性、开放性、务实性、指导性,突出思想碰撞、观点交锋、实务研究,有力地促进西部律师事业的发展。
经西部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2010年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筹备会议研究决定: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暂定于2010年9月下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论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承办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将以法律服务区域合作的探讨为着眼点,以律师行业和谐发展的研究为目标,论坛主题确定为“区域合作•和谐发展”,下设五个分论坛,分别为:律师事务所创新发展与规范管理分论坛;区域法律服务合作分论坛;刑事辩护职能与司法公正分论坛;房地产法律服务创新分论坛;TRIPS协议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分论坛(论文参考题目详见附件)。
论文由广西律师协会负责征集,论文的撰写要求和提交办法如下:
1、论文撰写可选择论文参考题目撰写,也可根据论坛主题议题自拟论文题目撰写,要求紧扣主题,字数以3000-6000字为宜。
2、论文作者请注明姓名、职务、所在省市、工作单位全称、地址及邮编、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并按照附件2:“论文排版格式与规格”的要求,正确提交论文。
3、本届论坛的论文征集工作采用集体报送或个人直接报送的形式。集体报送的由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统一收集本单位参会论文。所有论文于2010年7月20日前发送至: xblslt2010@126.com电子邮箱(为增加发送成功率,可同时抄送至:gxlxywb@126.com电子邮箱)。逾期提交的不能参加论文评选与论文集发行刊印。
4、论文集仅对参加会议人员免费发放。提交论文未参加会议者,不另行赠送论文集(论文入选的作者除外)。
5、所投稿件应为作者原创,杜绝抄袭,请投稿人洁身自爱,文责自负。
6、本届论坛的论文用于会议交流及公开发行,由广西律师协会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刊印出版。论文一经投稿,视为同意授权广西律师协会出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本届西部律师论坛对彰显广西律师行业形象,宣传广西律师业务水平意义重大。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抓紧组织发动本单位律师积极撰写、提交论坛论文,并采取多种方式研究、提升,确保论文质量。南宁、桂林、柳州市律师协会至少报送6篇论文参会,其他各市律师协会至少报送3篇论文参会;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至少报送1篇论文参会;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至少报送3篇论文参会。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尹振中、李姝旖
联系电话:0771-5865329
0771-5865190(兼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二○一○年六月一日
(本通知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主题词:律师 论坛△ 论文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6月1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