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查处中心介绍
主任:张弦
副主任:周志勇、黄华才
1、联系电话:0779-3156625
2、电子邮箱:bhlsxh@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广西北海市西南大道340号,邮编:536000
二、投诉查处中心工作职责
1.参与起草投诉受理查处相关规则和制度;
2.接待投诉举报;
3.对投诉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立案情形的提交惩戒委员会决定是否立案;
4.负责向惩戒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
5.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投诉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
6.定期开展对投诉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信息披露和回访;
7.研究起草投诉受理查处工作报告;
8.其他应当由投诉中心办理的工作。
三、投诉须知
1.投诉来访人是指会员违规行为的被侵害人,或者能够证明会员有违规行为发生的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投诉,依法投诉,不要越级投诉和一信多投。对直接投诉到广西律师协会投诉中心的案件,广西律师协会将按程序和管辖范围直接受理或转办至相关市律师协会处理。
2.同一投诉事由,集体来访投诉时,应推选出代表,最多不超过3人。
3.投诉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借投诉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律师协会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来访人应写清真实姓名,提供详细地址或电话,以便律师协会联系和反馈处理情况。
5.来访人应据实告知律师协会被投诉会员的名称或者姓名、违规事实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6.在投诉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来访接待秩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听从中心工作人员指挥。
7.律师协会受理投诉后,来访人应按中心工作人员的答复耐心等待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