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7-07-31 15:26:59
关于公布第四十批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和符合指导律师条件的执业律师名单的通知
桂律协〔2017〕82号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第四十批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12家律师事务所及89名符合指导律师条件的执业律师名单予以公布。
本批资格审查结果公布之后,各市律师协会仍可继续接受各律师事务所的资格审查申请,完成初审后报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区直律师事务所未报资格审查申请的也可继续申报。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公布审核结果。
附件:第四十批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和符合指导律师调解的执业律师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7月28日
(联系人:曾文海、黄鳞,联系电话:0771-5865220。)